男校長打女校長 怨偶判離
【聯合報╱台中縣市記者╱連線報導】 2009.04.16
中部地區一對國小校長夫妻檔,人前是對佳偶,人後卻是怨偶,陳姓校長疑長期對妻家暴,並恐嚇「如沒學佛,一定殺了妳!」女校長訴請離異,子女都出庭作證,台中地院判准離婚。
法官調查,四十八歲黃姓女校長碩士畢業,七十七年與小她四歲的陳姓男校長結婚,育有兩女一男,外人看來是人人稱羨的家庭,後來發現真相並非如此。
黃姓女校長對法官說,婚後家庭開支及子女教育費多由她負擔,丈夫將薪水用在個人興趣;九十五年丈夫罹患骨髓癌、鼻咽癌,連醫藥費也要她負擔,還常對她與子女暴力相向。
她說,同一年因勞累罹腹膜炎,又因心臟病發裝心臟節律器,丈夫怪她生病讓家人忙得團團轉;娘家發生火災,丈夫同意她把父母接來住,但又把人趕走,兩人發生爭執,他發簡訊恐嚇「如我沒學佛,一定殺了妳!」
陳姓男校長承認夫妻間曾發生肢體衝突,是因罹癌脾氣不佳;妻子一再要求離婚,還以言語羞辱,一時衝動才踢她一腳。
法官傳子女作證,小孩說「曾見爸爸抓媽媽頭髮,腳踹媽媽身體」。法官認為女方活在恐懼中,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