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潔玲前男友 愛不到又搞偷拍


自由時報 2009/04/16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男子李明德因不滿女藝人任潔玲提分手,爆發恐嚇糾紛,李某去年追求黎姓女會計未果,再以相同手法進行恫嚇,被台北市刑警大隊資訊室逮捕。

警方在嫌犯李明德臥室內發現裝置有針孔偷拍設備,但他否認偷拍黎女製作性愛光碟,僅稱是想在召妓時拍下自己影像,做日後觀賞之用,但警方懷疑他的說詞,仍在過濾相關影像中,檢察官則諭令3萬元交保。

每次都擷他人照搞恐嚇

警方調查,李明德(40歲)95年間因不滿當時女友任潔玲提議分手,開始寄發大量恐嚇任女的電郵,並在附加文件中附上他人的性愛片段,對外散發,諉稱是和任女所為;甚至以噴漆或暴力方式損毀任女物品,最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95年才出獄。

警方調查,李嫌是去年初在網路販售筆記型電腦時,在交易貨品時見擔任會計的黎姓女子面貌姣好,於是展開熱烈追求。

不過在兩人初交往的過程中,黎女就觀察發現李嫌的性情很不穩定、非常容易暴怒,認為他並非良伴,去年5月起就拒絕再見面,引發李嫌不滿,再寄前空姐女友裸照恐嚇,黎女因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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