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 2011/01/27 英國最高法院最新判例,妻子經常遭到家暴,即使只是言語暴力,也可以申請社會住宅。 英國一名婦女經常被先生辱罵,受不了想搬出去住,於是跟當地政府申請社會住宅。當地政府認為她沒有受到身體傷害,所以不配給她,婦女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認定長期挨罵就是一種暴力受害人,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