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8天再婚 5天後新夫死…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1.01.19
52歲胡姓婦人去年和林姓老榮民離婚後8天,和隔壁的劉姓老榮民結婚;劉新婚5天就因癌末住進安寧病房,兩周後死亡。退輔會台北榮民服務處懷疑胡婦為了百萬元遺產「假結婚、真奪產」,向檢方告發。
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林、劉兩人當初都是親自和胡姓婦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結婚登記,認定胡婦沒有偽造文書,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胡婦喊冤,她說,林姓老榮民很早以前就要她再嫁,後來身體不好住進安養院,表示要和她離婚。當時她一直照顧隔壁的劉姓老榮民,劉說最大遺憾是一輩子沒結婚,她才嫁劉,了卻劉的心願。
檢方調查,林姓老榮民親自到戶政事務所,清楚表達「辦離婚」;且離婚的證人也證稱,曾詢問過林的意見。劉姓老榮民登記結婚時,戶政人員確認他有結婚的意思。證人也證稱,劉曾表示「希望胡婦照顧我」,所以就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