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求歡挨罵 越妻哭訴家暴
自由時報 2011/01/02〔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
「我不和老公『炒飯』,老公就罵人,我要報案家暴!」
一名越南新娘前晚哭哭啼啼跑到警局報案,指控老公痛罵她,還可能會殺她,嚇得警方緊急找來家暴官處理。詎料,警方進一步調查始知,這名胡姓越南新娘的老公強脫她的衣褲求歡被拒,惱羞成怒出三字經辱罵她,並未真的對她動粗,夫妻倆平日互動良好,警方認為她反應過度,經安撫後破涕為笑離去,結束一場鬧劇。
警方調查,家住新興區的這名越南新娘,年輕貌美,身材玲瓏,嫁來台灣半年多,因老公性慾強,三不五時就對她求歡,越女受不了;前天晚間,老公再度向她求歡,並強脫衣褲想要硬上,遭女方拒絕,慾火難消的老公一時氣憤,口出惡言把老婆罵哭。
這名越南新娘不滿遭老公辱罵,跑到警局哭訴遭到「家暴」,家暴官根據家暴案標準作業進行問卷調查,在其中一項問題勾選「擔心遭殺害」,讓警方相當重視,但進一步詳問才知,女方老公從未打過她、也沒有酗酒惡習,平日對老婆不錯,就是愛「炒飯」,警方認為越女其實沒有遭到家暴的危險性,經安撫後破涕為笑,認為沒有聲請家暴保護令的必要。
女方老公事後得知僅因罵了老婆幾句,老婆就跑去警局求助也嚇了一跳,直說「以後不敢罵老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