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效舜和前妻達成3協議 付660萬化解假扣押

蘋果日報 2011-01-03【張瑞振/台北報導】

48歲許效舜(舜子)離婚4年多,因欠繳扶養費,日前被現年15歲的女兒向法院聲請提供擔保後,對他假扣押770萬元財產,他昨和前岳父達成3項協議,只要一次付清(女兒價值300萬元的保單、10年贍養費360萬元)共660萬元給前妻李優君,就能解除假扣押。

舜子1992年和李優君結婚,3年後女兒出生,2001年母女移民加拿大,因生活和觀念不同,2人在2006年3月14日離婚,他每月要支付安家費6千元加幣(約18萬元台幣)給前妻,但才支付1年多後,他因手上節目銳減,改為每2、3個月支付1次,2010年1月前妻寫信給媒體指控他沒付贍養費,2011年第1天被披露女兒對他假扣押財產。

透過媒體對女喊話 「I Love You」

他昨天透過前岳父居中協調,和前妻達成3項協議,1是女兒10年約300萬元保單還給前妻,2是每月支付前妻3萬元贍養費達10年共360萬元,3是360萬元要一次付清,前妻昨傳真一封信給舜子,舜子轉達她只想過安靜生活,假扣押並非她或女兒本意,是她在不知情下,她律師基於保護她母女所做出的動作。

他目前僅主持衛視《瘋神無雙》,每集酬勞約4萬元,每月收入約32萬元,但每月開銷近30萬元,先前已拿光復南路54坪房子向銀行貸款1500萬元,再加上跟朋友借約800萬元、還要立刻支付贍養費約360萬元,負債高達2660萬元,他說:「我會努力工作。」

已經1年多沒和女兒通電話的他,昨哽咽透過媒體向女兒問好:「爸很想念妳,相信媽媽將妳帶的很好,希望妳每天都過的很快樂,打電話給我好嗎?I Love You。」他前天才向24歲女友陳愉下跪求婚,預計7月結婚,會發出約1000張喜帖,他不簽婚前協議,但「想再生2個孩子」。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