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子炒股不顧家 兒女作證法判離

中國時報 2010-06-21

 新竹縣一對結婚近卅年的教師夫妻,先生因愛玩股票,對家庭子女疏於照顧,妻子最後在四名子女提議下,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從子女口中得知,自私老爸賺錢自己花,又愛玩股票,一家大小都不想認這名老爸,判准夫妻離婚。

 判決書指出,這對教師夫妻,先生在學校教學不力、人緣不佳,辦理提前退休後,兼做土地代書。該男在四名子女陸續出生後,完全不負教養責任。任教時更迷上股票炒作,甚至將價值上千萬元的房子,向銀行抵押借款,留下六、七百萬元債務不處理,由太太代償欠款。

 妻子為了子女忍氣吞聲,獨力撫養小孩至大專畢業。前年退休後,因子女都已成年、獨立,子女希望老媽為自己活,不要再受老爸的氣,全數建議老媽離婚。

 新竹地院審理期間,子女到庭作證,指父母一、二十年來都不講話,爸爸對於問題只會打太極拳,家中經濟都是媽媽負擔,小時候他們就希望父母離婚。

 爸爸後來雖當代書,但賺的錢都是自己花,有錢就拿去玩股票,老媽真的太累了,不只媽媽受不了,他們也受不了,現在已沒有人要回家。

 法官審理後認為,先生曾任教職,後轉作代書,智識必有一定程度,但卻不知兩性平等及夫妻相處之道,致兩造婚姻有破綻,已屬不堪同居之虐待行為,判准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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