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跟新爸爸 不要家暴爹…法官准了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0.06.20

桃園縣小學一年級楊小弟弟,跟著媽媽改嫁後,新爸爸聲請收養,生父不同意,小弟弟出庭說,自幼看到爸爸打媽媽,還帶他上卡拉OK喝酒,他寧願跟新爸爸,不要跟生父,法官判准讓新爸爸收養。

桃園地院調查,楊小弟弟的母親婚後常遭家暴,一年多前訴請離婚時,小弟弟作證「爸只要喝酒就打媽,一腳把媽踢得好遠」,助媽媽打贏離婚和監護權官司。

楊小弟的媽媽去年底改嫁,小弟弟跟著媽媽到新爸爸家,和新爸爸的家人相處和樂,新爸爸也很愛他,向法院聲請收養,不過楊小弟弟的生父不答應兒子被收養。

法院審理時,傳楊小弟了解他的意願,他在法庭說,自幼看到爸爸打媽媽「覺得很害怕」,而且,爸爸有的時候還帶他去酒家或到卡拉OK。

法官認為小弟弟不說謊,雖然生父不同意他出養,不過,法官以生父過去有家暴、對兒子照顧不佳,小弟弟至今仍未脫離暴力陰影,判決小弟弟由新爸爸收養,讓他能在新的家庭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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