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缺很大 1人服務逾4000人
自由時報 2010/06/17 記者黃淑莉/專題報導
前言:曹小妹妹與媽媽燒炭自殺案件,由於曹小妹妹曾向同學反映「媽媽買好多木炭」,校方擔心發生意外,通報社會處,社工人員三度登門,卻仍無法阻止悲劇發生,各界將矛頭指向社工人員,同時也讓各界關注、檢討各縣市社會工作人力不足窘境,中央研擬分4年充實地方社工人力,但人補足即可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嗎?
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全國公部門編制內、約聘僱及委外社工約3000人,平均一個人要服務7700多人,若加上其他民間單位的社工,平均一名社工要服務4000多人。
針對社工人力不足問題,導致地方政府社工業務負荷過重,影響民眾權益,包括行政院及新竹縣、新竹市、雲林縣、台東縣及南投縣等縣市政府,4月初被監察院糾正。
監委調查發現,95至98年5月間重大兒虐致死案件,高達94%為6歲以下兒童,且83%是父母或其同居人所為。93至97年兒童及少年經通報且調查後列為保護性個案之受虐者,年齡分佈以「0至未滿3歲」者為最少,顯見6歲以下幼童因教育及社工等責任通報人員不易接觸,而形成防治網絡之缺口。
案件逐年增 人員卻未調整
調查報告顯示,兒童及少年受虐人數逐年成長,社工人力補助員額數卻未能隨之調整增加,地方政府也未務實擴充社工人力,使得原已緊縮之人力更加捉襟見肘,導致第一線社工人員承擔極大工作負荷及壓力,因而在工作耗竭之下,人員異動頻頻,專業經驗與知識難以累積。
人員頻調動 經驗難以累積
社工服務對象不只兒少,還有家暴、性侵、老人、身心障礙、社會救助等,內政部統計97年家暴通報案件近8萬件,較96年7200多件,且逐年增加;老人、身心障礙及社會救助個案數也是每年激增。
一名社工員即指出,公家單位人員有總額限制,公部門社工大多數都被調派做社福行政工作,直接服務個案者很少,所以每名社工負責的個案都有數十件,以兒保案件為例,美國兒童福利聯盟兒童保護每名社工員負責案量新舊案合計不超過10至15案為限,許多州對兒保個案採密集式家庭維繫與重建服務,每年服務的案家約18人。
避免憾事生 補足人力為首要
有社工員無奈說,若1天訪視2案,需大半月才能全部訪視完,換句話說至少要超過半個月才能再與個案見面,期間若發生意外,社工又成為眾矢之的。而社會工作是助人工作,沒有人去做一切只是空談,為避免再有下一個曹小妹憾事發生,政府首要工作是解決社工人力不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