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子還要錢? 賈靜雯夫討2600萬
TVBS 2010/06/01
藝人賈靜雯嫁給孫志浩,外界都看他嫁入豪門,但台北地院審理兩人離婚案件時,孫志浩突然提出反訴,主張行使財產分配權,他認為他的收入比賈靜雯還少,賈靜雯4年多來,演藝收入將近一億,他要求分配其中2600萬。
媒光燈閃個不停,兩人抱著女兒,露出幸福的微笑,人人稱羨的豪門婚姻,最後訴請離婚,但要爭的不只是女兒的監護權,賈靜雯的丈夫-孫志浩,在法院要求行使「財產分配請求權」,要分到賈靜雯財產中2600萬。賈靜雯丈夫孫志浩(93.11.30):「當時沒法照顧,我人不在台灣,在上海,所以只好等她來這邊,對她再多體貼她一點。」
昔日的甜言蜜語,因為爭女風波,兩人彷彿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因為離婚走上法庭,孫志浩認為,他的財產只有320萬元,每個月在大陸工作的月薪,只有大約14萬台幣。而賈靜雯在結婚4.5年來,拍戲加上廣告代言,收入將近一億,依法規定,離婚後,他可以拿到賈靜雯財產的一半,但基於裁判費考量,只拿2600萬。賈靜雯(98.04.03):「媽媽真的好愛妳,真的好想妳,希望妳快點回到我身邊。」
為了女兒,賈靜雯在苦都願意撐下去,但面對孫志浩請求財產分配,她相當傻眼,透露目前她只想當個好媽媽,其他不願多談。這霧裡看花的家務事,的確是外人所難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