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上找舊愛 鬧成離婚官司

【聯合晚報╱記者何祥裕╱北縣報導】 2010.04.23

國內最夯的網路聯誼網站臉書(facebook),除了種田遊戲外,最令人矚目的就是朋友串聯搜尋功能。台北縣一對已經分手多年且各自嫁娶的前情侶,靠臉書搜尋在網路重聚,後來舊情復燃吃宵夜吃到床上去,女方老公知悉後氣得提出離婚,還向板橋地檢署提告妻子與情敵妨害家庭。

臉書強大的搜尋功能,能讓人輕易的找到失聯已久的朋友、同學,加上個人化的網頁與許多小遊戲,堪稱是近年來最夯的網路聯誼平台,目前臉書全球會員達3億5000萬人,在台灣的會員數也超過300萬人,其開心農場更一度成為網路玩家必玩的全民運動。

板檢調查,王姓男子(38歲)與吳姓女子(33歲)多年前曾是一對情侶,後來各自嫁娶,但王姓男子的婚姻只維持極短時間就離婚,而吳女嫁給韋姓男子後婚姻狀況還算良好。

去年10月下旬,王姓男子透過臉書上的搜尋功能,找到昔日老情人吳女,並將吳女加入好友,兩人就經常透過臉書聊天或留言,可能因此舊情復燃。去年12月21日深夜,王姓男子邀約吳女一起外出吃宵夜,並要吳女先到他位於新莊的住處等候。

吳女直到隔天清晨6時才回家,丈夫發現妻子竟然夜不歸營,嚴詞逼問妻子到底跑哪去了,吳女才把這段經過告訴丈夫。但吳女說,她與前男友只是在房間內抱抱,並沒有發生關係。但韋姓男子已經氣到不行,除控告王姓男子涉嫌通姦及和誘罪外,還與妻子協議離婚。

板檢調查時,王坦承前女友去他住處時,他正在洗澡,而前女友坐在他床上,兩人在床上聊天時確實有抱抱,但之後就去吃宵夜,沒有發生關係,檢方認為並無證據證明兩人通姦,也無和誘行為,將全案不起訴,但還是要王當庭向韋姓男子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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