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妻控訴 聯發科經理虐妻判離婚
自由時報 2010/03/30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同為留美碩士的工研院女職員,指控聯發科經理丈夫不僅毆打、喊罵、諷刺她,還在她車上裝衛星定位追蹤器,經向新竹地院訴請離婚,法官昨天判准,還將2個孩子監護權都判給她,除贍養費外並應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陳女指控,92年底結婚,生下1子1女,96年3月起留職停薪在家照顧孩子,不久先生態度丕變,對家用錙銖必較,動輒以「你在外面養小狼狗」等話侮辱,還要求支出逐項記錄,嚴格審核,她只好在97年重回職場,將2個孩子託付娘家照顧。
陳女控訴台大電機系畢業的先生,在她週末回娘家看孩子時,竟換鎖並毆打她,只得通報家暴並住進公司宿舍,先生卻到警局報案說妻子是失蹤人口。
97年9月陳女發現車子煞車有問題,才知遭人裝衛星定位儀器,大樓保全錄影畫面發現有人持鑰匙進入她的車子裝東西,她嚇得訴請檢方偵辦。
先生則反控陳女惡意阻撓他探視孩子,用衛生棉充當女兒尿布,岳父岳母還罵他雜種,更否認在妻子車上裝定位儀器。
法官審理發現,陳女提出家暴告訴均有驗傷證明,且有錄音為證,加上檢方已針對車子被動手腳一案,起訴陳女先生及裝設廠商共同涉嫌妨害秘密,足見陳女所提控訴為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