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動輒拳腳伺候 《女王蜂》陸一嬋離婚
NOW news 2010/03/17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經主演《女王蜂》等女性復仇電影紅極一時的豔星陸一嬋(本名陸月華),驚爆長期遭丈夫王文芳家暴,還聲請過保護令,她一直隱忍,被毆傷後還自費就醫、不敢用健保卡,怕家醜外揚。板橋地院16日認定王文芳有習慣性家暴,判准兩人離婚。
根據陸一嬋指控,王文芳生意成功後,就開始上酒店、舞廳,徹夜不歸,並自93年起就開始對他拳腳相向,逼得她多次匿名掛號就醫,以免遭人認出;王文芳則指稱,他先後把名下的公司、財產都過戶給陸一嬋,陸一嬋訴離,根本就是要侵吞所有家產。
陸一嬋表示,她為了逃離家暴,曾經躲到祕書住處,沒想到先生連祕書都打,還揚言「見一次打一次」,嚇得祕書對王文芳提出傷害告訴,目前全案仍在板橋地檢署偵辦中。
陸一嬋27年前因為電影《女王蜂》和《女性復仇》這兩部電影,迷倒四、五年級生,電影裡她胸前的那一隻女王蜂,似乎成了陸一嬋標記,才演出第一部就走紅。她曾表示,「(刺青)每天都要用印的上去,每天要用酒精洗掉,可是我每天的武打動作,包括身上假刺青,都會造成我很多的痛苦,像我全身常常全身的瘀青。」
她也曾現身倒扁場合,當時身旁的好友張俐敏,就是帶陸一蟬踏進演藝圈,但人紅是非也多,引來黑道覬覦,強迫陸一嬋接演她不想演出的電影角色。陸一嬋說,「就是一桌的人,他們希望我接戲或接秀,我說你們一桌十幾個男人,我是女人,這樣對我有用嗎?你們不用恐嚇我,我就已經輸給你們!」
陸一嬋曾經想過要轉型,這位在高雄縣橋頭出生、來台北奮鬥的女星,最初的心願並不是要成為演藝紅星,而是想要進入雲門舞集。「我在戲裡面有很多打鬥鏡頭,我是穿著高跟馬靴在打鬥,因為我以前有舞蹈基礎,而且我在學校也曾經在體操隊待過,所以我有一些基本動作,比較高難度我都可以做得到,香港像邵氏也好,嘉禾、學者任何一個都找過我。」
她和王文芳15年前結婚,這是她的第二次婚姻,兩人沒有生育子女,但陸一嬋對王文芳第二位妻子所生的兩個孩子視同己出,未料兩人終因家暴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