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請和解酒 莽男又動粗
【聯合報╱記者張念慈╱新竹報導】 2010.03.01
竹市朱姓男子和蘇姓女友因家暴官司分手半年,兩人認為冤家宜解不宜結,日前蘇約朱喝酒,蘇女酒後又拿家暴案取笑朱,朱男氣得出手,被依違反保護令送辦。他在警局懊惱不已,「唉,原本是想化解的,怎麼變更嚴重!」
30歲蘇女說,和男友去年三月認識交往、同居,都喜歡喝酒,酒後就愛吃醋,去年5月她和友人在新竹火車站廣場聊天,朱男竟拿鐵水溝蓋打她左肩。
去年6月底2人酒後爭吵,朱男拿家中鋸子鋸自己的手,蘇女想幫朱止血被拒還被揮拳毆打右眼、額頭,她忍無可忍,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朱男坦承酒後脾氣不好,但蘇女酒後也喜歡言語挑釁,當天拿鋸子自殘也是被蘇女激的。
2人分手、偶有聯絡,因為想冤家宜解不宜結,蘇女約朱男見面,朱帶酒到蘇女工作地點敘舊。不料酒酣耳熱,蘇女又提及保護令一事,當時蘇女的同事也在場,朱覺得前女友故意讓他難堪才出手,蘇女的同事嚇得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