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女虐夫成殘 法官判離
自由時報 2010/02/2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國蜘蛛女?中國籍女子劉海俠曾先後與我國2名老榮民結婚或交往,兩人去世後,劉女取得我國身分證與遺產,她又與八旬陳姓老榮民結婚,獲贈北市一棟房屋,但婚後1個多月,陳的健康突然走下坡,劉女被指控凌虐及餵食不明藥物,儘管她否認,但高等法院認定確有其事,以「不堪同居虐待」理由,判准2人離婚。
判決書指出,劉女現年45歲,90年7月間,劉女與吳姓老榮民結婚,94年入境台灣,95年6月吳去世,劉女9月取得我國身分證。不久,她與80多歲的王姓老榮民過從甚密,王某去世前的95年10月預立遺囑,將名下財產過戶給她;96年7月5日王過世後,劉女同年底又與中校退役、獨居的80歲陳姓老榮民公證結婚。
陳的子女指控,有鄰居目睹劉女餵食5顆以上不明藥物給陳,還通報北市社會局,並反映目睹陳半邊臉瘀青,疑遭劉女毆打;此外,依醫院資料,陳在家中數度跌倒,入院時有不明傷口。
此外,住院期間院方人員發現,陳的身上常有瘀傷,但經常連絡不到劉女,劉女若來探視後,陳身上常有「指甲痕」,劉女後來辯稱,是為陳的病情著想才以此刺激陳。
陳和子女去年訴請陳和劉女離婚,高等法院認為,陳原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病情,不過狀況穩定;但結婚後不久身體不適時劉女卻延遲送醫,現已呈植物人狀態,加上醫院人員證詞,認定劉女凌虐及疏於照顧情事,以不堪同居虐待為由,判准陳和劉女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