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醜不外揚」 職業離婚證人賺翻

TVBS 2010/01/31

內政部統計,過去5年平均每10分鐘就有一對夫妻離婚,有人看準這塊大餅,當起職業離婚證人,只要簽名蓋個章,就能賺進1、2千元紅包!原本只有律師事務所和徵信社辦理,現在也有個人在網路上招纜生意,這種勸離不勸合的職業,意外熱門。

在網路搜尋引擎,甚至是拍賣網頁,打上「離婚證人」,就會出現一大串相關網頁。離婚證人譚先生:「有的人覺得說,他不想讓親朋好友知道,也有的是親朋好友不願意,因為簽下去就等於拆散人家的婚姻。」

「家醜不外揚」的觀念依舊傳統,但是台灣的離婚率還是居高不下,根據內政部統計,過去5年,一共有30萬4259對夫妻離婚,平均1個小時有7對分道揚鑣,換算下來,每10分鐘就有1.2對夫妻,從佳偶變成怨偶,這讓職業離婚證人,又「ㄏㄤ」又紅,除了律師事務所以及徵信社以外,還有個人招攬,也一起搶食這塊大餅。

譚先生:「5年前的話,它的量,1天打電話進來諮詢離婚證人,1天大概有5、6通,到目前為止,5年後的現在,1天大概1、2通。」

業績少了一大半,但是譚先生認為,說不定是離婚率降低,少賺一點也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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