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枕邊人 家暴高危險群

自由時報 2010/01/21

去年較前年增加151件

〔記者林明宏/南投報導〕原來愛也會傷人!縣府社會處統計,去年全縣家庭暴力案件通報數1248件,較97年1097件增加151件,通報後由社工介入處理有852件;至於家暴發生者的關係,以夫妻580件最多,父子、母子各有52件,暴力發生的導火線則以酗酒為首,其次為感情因素。

縣府社會處統計,去年全縣13鄉鎮市通報的家暴案件1166件,外縣市通報轉介有82件;若依鄉鎮市區分,集中於4大鎮市,其中又以埔里254件最多,南投市230件、草屯190件、竹山111件;通報案中有3成2被害人與加害人,因親友勸說或是一方退讓,在社工員介入前,就打退堂鼓。

親子關係衍生家暴居次

社會處分析852件由社工員介入處理的家暴案件發現,家暴發生的兩造關係以夫妻最多、父子、母子次之,其他親屬排行第3,手足、同居人間發生家暴的案件也不少,其他還包括妯娌、父女、母女或是前配偶等。

至於家暴發生的原因,則以酗酒263件最高,感情因素116件、財務狀況114件、慣常虐待71件。社會處人員指出,酗酒衍生的家庭暴力最常見,另外,對子女的教養態度等,都會因意見相左引發家暴。

社會處強調,由於家庭成員幾乎朝夕相處,愈是親密的人彼此說話語氣、界線就愈模糊,長期累積的怨氣、不如意,如無適當宣洩管道,即易衍生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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