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家暴鬧失蹤 「亡妻」現身准離
自由時報 2010/01/18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王姓女子婚後常遭丈夫家暴,80年間嚇得離家出走又擔心丈夫到娘家騷擾、不敢回娘家,娘家歷時10年無王女音訊,向法院聲請宣告王女死亡,直到98年王女現身撤銷死亡宣告,並訴請與家暴夫離婚獲准。
王女控訴,她與劉姓男子在63年間結婚、育有3子,但婚後丈夫個性變得暴躁、染上酗酒習慣,酒後常對她發脾氣、口出惡言甚至暴力相向,她受不了、多次逃回娘家,丈夫竟追到她娘家吵鬧、連累娘家人。
王女說,為避免娘家持續受到丈夫騷擾,80年間,她暗中離開娘家與夫家,1人在外打零工維生。後來因其父親過世,出現繼承遺產問題,娘家人到處找不到她,只好在90年間向法院聲請宣告「王女」死亡。
此舉如同王女在「法律上已不在人世間」,直到98年王女現身、回到娘家,她才為自己向法院聲請撤銷死亡宣告,恢復法律上的存活狀態。
王女認為,她與丈夫分居長達17、8年,期間雙方毫無往來,空有夫妻之名,兩人根本難再經營婚姻。被妻子指是暴力狼的劉男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說明。台南地院法官查認雙方婚姻破裂,責任在於劉男,判准雙方離婚;此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