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家暴防治機制 從校園、媒體著手

中廣新聞網 2009/12/22

家庭暴力和性侵害新聞一再發生,民間團體「台灣防暴聯盟」表示,應該針對校園通報機制、提高媒體責任以及落實家暴加害人的處遇計畫等三個方面來健全家庭暴力的防治工作。聯盟理事長周清玉表示,新聞媒體應該訂定自律公約,避免以聳動文字和圖片吸引民眾,並且修法,隱匿不報校園性侵案件的校長或教師,納入連作處分。(李人岳報導)

回顧2009年,除了政治議題之外,攻佔媒體版面最多的就是一再發生的家庭暴力和性侵害相關新聞,台灣防暴聯盟理事長周清玉表示,聯盟從今年8月起連續舉辦了7場家暴、性侵等相關議題的座談會,歸納出應該針對加強校園通報機制、提高媒體防治暴力責任以及落實家暴相對人處遇計畫等3個方面來著手健全家暴防治。周清玉說,媒體在報導相關議題時,不僅應該遵守報導守則,並且應該避免以辛辣聳動的文字圖片來吸引民眾。

此外,周清玉提醒,應該落實家暴加害者的處遇計畫,聯盟認為,應該修法強制規定法官裁定通常保護令時,應含有認知輔導之處遇計畫。聯盟也呼籲新聞媒體,應該訂定自律公約,並且透過修法,針對校園性侵案件隱匿不報的校長或教師,納入連作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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