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管不住家暴?專家籲加強安全性措施
中廣新聞網 2009/12/22
家暴事件層出不窮,危險情人犯下的驚悚刑案也接連發生,讓受害婦女的安危,受到重視,原本的甜蜜愛河、幸福家庭,變了調成了殺戮戰場,讓想要穩定感情的男女,多少都有恐懼。
根據婦女團體統計,目前平均一個月就有三起情殺案件,五年來成長了三倍,就像日前安親班女老師遭槍殺命案,因為敏感的男友情緒失控,憤而動手殺人,甚至女老師還不是唯一的受害人。
內政部統計則是發現,民國90年全年受理家暴案件有4萬3千多件,97年已經有8萬4千多件,成長近一倍,顯示家暴愈來愈普遍。
婦女團體認為,約會暴力和家暴事件都要重視,尤其現在人壓力大,精神方面的困擾多,更要了解情人或另一半的心理狀況。臨床心理師盧美凡認為,邊緣性人格的類型,最具毀滅性。
事實上,家暴法實行十一年,但家暴案件就持續增加,甚至還有已經聲請保護令,仍然發生遭家暴造成重大傷亡的遺憾。
暨南大學社工系教授王珮玲表示,根據她蒐集有關家暴重大傷亡的案件,今年33件中,只有14件有保護令,顯示民眾對於保護令的認識不足。
今年五月,苗栗就發生申請保護令的婦女,在戶政事務所辦離婚手續,遭到邱姓丈夫殺死,震驚社會。長期輔導家暴受害者的指出,保護令對超過一半的人來說有效,但對於有前科的加暴者來說,保護令只不過是一張紙,反而會激怒加暴者。
專家學者認為,警察、社工、和法令對家暴認知和安全性措施不足,讓遺憾一再重演。如何才能減少家暴案件,增加保護令的效力,王珮玲教授指出,應該要善用緊急保護令,主動追蹤、關懷、主動安置,還要考慮修法延長保護令效期。
專家學者認為,受害者應該要認知,被家暴不是家醜,公權力絕對可以強力介入,千萬不要委屈求全,甚至採取逃避方式的冷處理,應該要尋求專業團體的介入和協助,才能遠離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