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家暴悔過書18張 中國女教師准離
自由時報 2009/11/0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在中國擔任教師的譚姓女子嫁來台灣後,發現大她10多歲的丈夫脾氣暴躁,有酗酒、賭博等惡習,5年間共有18張悔過書和診斷書,忍無可忍,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勝訴。
譚婦指出,她為中國國中教師,81年3月間,在廣西省和張姓老榮民結婚後,放棄教師一職,來台居住在高雄縣張宅,其夫脾氣暴躁易怒,兼有酗酒、賭博等惡習,每次對她暴力相向後,下跪、寫悔過書,表示歉意,並發誓不再犯,自87年9月至93年3月,共有悔過書和診斷書18張,因此無法再原諒其夫。
張姓被告則指稱,92年起,罹患老年失智症,病情日益惡化,情緒暴躁,自我照顧能力下降,現已由子女安排到養護中心居住。
法官調查,譚婦婚後經常無故遭其夫毆打,兩造並自93年底分居至今,被告也不願意和她共同生活,且未給付生活費,過失程度較原告重,此部分判決被告敗訴。
不過,譚婦要求150萬元精神慰撫金部分,院方認為張本身需要用錢,每月津貼尚未足用,加上譚也有過失,判決她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