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懷孕女友 鬧出一屍兩命

自由時報 2009/08/12

涉遺棄男友不起訴

〔記者王俊忠、楊金城/台南報導〕周姓男子被控遺棄營養不良的懷孕女友黃茜萍致死,女子死亡時身高172公分、體重僅30公斤,懷有身孕3個月卻骨瘦如柴、有如「紙片人」,周辯稱有買飯給女友吃、錢給女友,台南檢方認雙方是男女朋友,周對女友無法令上扶養義務也無過失,對周男不起訴。

對女友無扶養義務

據調查,19歲黃女去年5月離家後,南下與在網路結識的22歲周某在新營市裕民路租屋同居,去年9月周男搬出,並在10月12日下午帶著飲料前去探視黃女,由於敲門無回應,周男請來房東開門,進房後才發現女友已仰躺死在床上。

死者父親當時接到警方通知後曾說,父女半年沒連絡,一接到消息就是女兒死訊,認屍時,對瘦弱的女兒差點認不出來,「好好一個女兒竟變成這款」。

黃父不捨女兒枉死,向台南地檢署控告周某涉過失致死與遺棄致死兩罪。

黃父控訴女兒被遺棄

黃父控訴,周某與他女兒租屋同居,明知她的女兒懷孕又營養不良,無力外出覓食、無自救能力,竟疏於供應飲食也未帶女兒就醫,任意遺棄他女兒,致女兒重度營養不良身亡,造成1屍2命。

檢方訊時,周稱與黃女同居,後因其母行動不便,搬出照顧母親,但每隔1、2天他會與黃女電話聯絡1次,因黃女懷孕緣故,吃得較少。

女友營養不良餓死

周說,他會買3餐給黃女吃,每次也會給她數百元不等,去年10月10日與黃女見最後1次面,後來再打電話,黃女就沒接了,他並未遺棄黃女。

檢警驗屍指出,黃女體內無毒藥物反應,但全身重度營養不良,體內有1男胎,是因營養不良致代謝性休克死亡。

檢察官郭文俐表示,周與黃女是男女朋友關係,周對黃女並無依法令、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的義務,他搬離租住處也不算是對黃女的積極遺棄行為,難以構成遺棄致死罪;且法律上對男女朋友關係之人,並未課以相互照顧義務,周既無任何防止作為的義務,也不能對他課以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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