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昏戀索保證金 安心不了

【聯合報╱記者吳文良╱台北縣報導】 2009.07.02

喪偶的七十七歲陳姓老翁、七十六歲王姓老婦半年前傳出戀情,兩人發生多次性關係後,老婦擔心老翁變心,常在他遠遊時索取三千元「安心保證金」,還半夜狂叩行動電話查勤;最近老婦進一步逼老翁交出身分證,令他心難安,便向年輕里長尋求分手之道。

里長認為鰥寡兩人遲暮之年交往是件美事,苦勸男方維繫下去,他願當和事佬勸說老婦。不過,老婦自認兩人年紀都已一大把,兩人交往是「見笑代誌」,竟還勞動「少年仔」里長出面說項,更是丟人,決定分手。

這名里長表示,老翁與老婦住同一條路上,男的廿多年前喪偶後,曾與多名婦女交往;女的則性情較保守,守寡廿多年沒與男性交往過。兩年前,因兩人清晨、黃昏都到三重中山路的綜合體育場散步、運動,常打照面。

半年前,鰥寡許久的兩人在回家路上不期而遇,相談甚歡下,爆出愛情火花,雙方都怕兒女知情會難為情,都透過行動電話連繫。老翁向里長說,兩人交往後,他以為找到真愛;兩人雖已年邁,但仍多次結伴出遊並發性關係。

老翁指出,兩人原想就此相伴,但最近發生性關係後,對方卻跟他要三、五千元所謂「安心保證金」,讓他覺得像「性交易」;且他每次旅遊或與朋友到外地,三更半夜裡常接到對方好幾通電話「查勤」,讓他與朋友徹夜難眠。

他說,最近老婦還追查他的行蹤,逼他交出身分證,說要影印,且竟已取得他的身分證字號;他想分手,又擔心對方拿他個資去「搞怪」,才登門向里長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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