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家暴立即求助 避免悲劇發生

中廣新聞網 2009/04/23

家暴法實施後,還是相繼傳出多起夫殺妻、妻殺夫及虐童的人倫悲劇,桃園縣社會處指出,其實有些家暴是可以預防的,主要是大部分受虐者或家屬不敢向外求援,才讓悲劇重演,請勇敢求助,有效防範家暴發生。(李明朝報導)

 桃園縣去年總計受理6,742件的家暴通報案件,可是根據相關單位保守預估還有許多躲在角落黑暗處的被害人不敢勇敢走出來求助。

 桃園縣社會處張錦麗處長指出,大部分的被害人不敢向外求援,主要是害怕遭受更大的傷害,因為過去家暴加害人若持續施暴,警方接獲報案也只能以函送方式移送地檢署,現在在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後,有明文規定逕行拘提的要件,只要認為有犯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嫌疑重大,且有繼續侵害家庭成員生命、身體或自由的危險且情況急迫者,警方可以執行逕行拘提,因此被害人一旦面臨威脅,可以立即通知求助。

 桃園縣社會處表示,桃園縣日前在處理一件家暴恐嚇案件,就是用逕行拘提的方式,將涉嫌一直傳簡訊恐嚇的男子拘提到案,讓被害人不再恐懼不安,同時也將幼小的孩童及時安置,避免這名前夫攜子自殺造成憾事。

 張錦麗處長也提出呼籲,如果還身處在家暴恐怖陰影中的被害人,應該要勇敢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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