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晴談第二春:離過婚反會更珍惜

自由時報 2011/05/01〔記者張瑞楨、蘇金鳳/台中報導〕

嚴姓老榮民千萬不要娶離婚女性的說詞,台中市晚晴婦女協會輔導理事長黃秀惠認為該案是個案,是以偏概全、非常主觀的看法,強調很多離婚婦女有過婚姻不順遂的創痛,對再度擁有組成家庭的機會,往往更珍惜婚姻;另外,認識嚴某的人指出,嚴某脾氣剛硬且個性急,想法難免極端。

行政院婦權會委員黃瑞汝表示,該事件是當事人的個人看法,不能以個案否定單親婦女追求幸福的權利。她認為,若男女雙方再婚,對方還有孩子,婚前就應該好好溝通,評估雙方接受的可能性,婚後才不會產生摩擦及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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