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王牌偵探 竊聽名流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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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萊塢王牌偵探 竊聽名流判15年

【聯合報╱編譯陳世欽╱綜合洛杉磯16日外電報導】 2008.12.17

好萊塢王牌私家偵探裴里卡諾(Anthony Pellicano)因竊聽好萊塢演藝名流和富豪的電話,並對這些名人進行非法的背景調查等罪行,15日被判處15年徒刑。法官並對他和2名同案被告科以200萬美元罰款。

承審法官費契爾表示,在為多金客戶搜蒐集打官司的內幕資料時,裴里卡諾的所作所為「應受譴責」。費契爾說:「被告操之甚急,時而懷有惡意,甚至引以為傲。他的行為導致社會大眾不再信任政府機關,並對受害人造成實質、心理與情緒上的嚴重傷害。」裴里卡諾今年5月及8月被控78項罪名,其中包括竊聽、勒索、網路詐欺。檢方指出,裴里卡諾竊聽的好萊塢明星包括席維斯史特龍,並為取得調查對象背景資料而向員警行賄。

全案共有14人遭到檢方起訴,包括電影導演麥泰爾南(John McTiernan)、「好萊塢唱片」前總裁畢菲福(Robert Pfeifer)在內的7人已坦承偽證、共謀等罪名不諱。

當局3年前開始暗中調查64歲的裴里卡諾。在他因為非法持有武器而服刑2年半出獄後,檢方前年2月再以另案將他起訴。

曾任聯調局幹員的裴里卡諾被控在調查部分好萊塢編劇、私家偵探與記者的過程中,採用恐嚇與竊聽伎倆。部分好萊塢演藝圈人士出庭作證指稱,他們曾經雇用裴里卡諾或曾被他竊聽,事由包括離婚與小孩監護權、演出合約的官司等,以達到抹黑甚至徹底打垮對方的目的。

前洛杉磯時報記者安妮塔.布許作證時指出,2002年時她因為寫了一系列對裴里卡諾客戶不利的報導,結果在自己的車上發現一隻口中插著一朵玫瑰的死魚,外加寫著「停止」的牌子,使得她因壓力而產生身心問題,也不敢再在新聞界工作。她說:「我不敢啟動汽車引擎,生怕車子會爆炸,這就像讓我千刀萬剮凌遲而死,傷的既深且重。」

裴里卡諾曾為阿湯哥、伊麗莎白泰勒、麥可傑克森等明星的律師工作,是部分圈內人的眼線,部分圈內人擔心,這些案子可能導致他們的私生活曝光,然而爆料的內幕極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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