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偷拍案疑雲 檢調須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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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偷拍案疑雲 檢調須明察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卅台中報導】 2008.07.20

台中市府前經發處長黃晴曉被偷拍案,未因鄉林前經理吳金達遭羈押而落幕,男主角黃晴曉不但收到裝有符咒、五鬼錢的恐嚇信,市府與鄉林集團因國際會展中心建案大鬥法,整個工程疑點重重,是否涉及弊案?檢調已展開調查,務必查個水落石出,釐清大眾疑慮。

鄉林承包台中市國際會展中心工程的前專案經理吳金達,委託國華徵信社台中分公司人員,搭機搭訕前經發處長黃晴曉,再僱大陸女子「小雨」色誘被害人,然後偷拍製成光碟,發放給電視台公布,欲使黃晴曉身敗名裂。

原本外界認為這是一齣精心設計的好戲,不過內行人一看,即知這是齣粗糙無比的演出,破綻百出,吳金達竟然委託國內的徵信業者偷拍,而不是「就地取材」委託大陸徵信業者偷拍被害人,讓檢警難以追查。

檢警發現吳金達竟然笨得親自接洽,花了百餘萬元委託業者到大陸偷拍男主角黃晴曉的醜態,而不是透過第三者委託徵信業者偷拍,光碟製成後,又親自送到電視台公布,讓身分曝光。

「委託人」吳金達主動到案後,供稱他是鄉林承包台中市會展中心工程的專案經理,在市府召開的協調會中,屢遭黃晴曉刁難,才會懷恨在心報復,這是他個人行為;同時鄉林董事長賴正鎰否認授意吳金達,強調對偷拍案不知情。

外界對於吳金達「一肩擔」的做法始終存疑,懷疑這是幕後藏鏡人使出的「斷尾求生」之計,不過檢察官依證據辦案,強調證據到那裡,辦到那裡。

未料事後,丟官的被害人黃晴曉又接到裝有符咒、五鬼錢、冥紙的恐嚇信,同時市府與承包的會展中心的鄉林解約,鄉林不服提起損害賠償,官民展開大鬥法,在在顯示偷拍疑內情不單純。

同時,外界傳出黃晴曉被偷拍是因斷人財路,甚至傳聞拿錢不辦事,檢調有必要查個水落石出,若黃晴曉真的有收「臭包」應予嚴懲,不然他的名節遭玷汙,也須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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