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告妻不肯圓房求償 獲判離婚不判賠償
NOW news 2011/03/2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謝姓男子與王姓女子結婚不到半年,謝男即控告王女拒絕圓房,有騙婚之嫌,求償60萬元,王女坦承拒絕行房,但指謝男只求歡過一次,又沉迷網路遊戲;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夫妻兩人互信基礎動搖,判決兩人離婚,駁回男方求償。
謝男指民國97年中秋節經舅媽介紹,認識護士王女,兩人在民國99年1月間結婚,但王女婚後一再拒絕圓房,同年6月間離家出走,有騙婚之嫌,謝男除了訴請離婚之外,要求王女賠償婚紗、喜宴、蜜月旅行費用等計60萬元。
王女指謝男對她冷淡,又計較金錢,更沉迷網路遊戲,根本很少回新房睡覺,除非婆婆要求,謝男才會回新房睡在沙發,且兩人價值觀差異甚大,謝男自恃有祖產,不肯工作,她同意離婚,但拒絕賠償。
謝男說新婚夜時,王女以太累為由拒絕圓房;王女則指謝男睡沙發看電視,還要求若家詢問有無圓房,她一定要說有,而婚後謝男只求歡一次,因他體重100公斤,壓在她身上時很不舒服,她在掙扎間讓他跌倒,他便破口大罵並說要告訴母親;謝則指是王女踢開他。
由於辯論庭時雙方各執一詞,法官傳喚雙方家人、媒人等,認為王女沒有騙婚意圖,但夫妻互信基礎動搖,兩人已同意分手,判准離婚,因原告謝男也有過失責任,因此駁回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