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萱願速離婚 要兒監護權不要錢
中時電子報 2011-03-28 林淑娟/台北-橫店連線報導
劉至翰、林子萱只差談妥兒子Q嫩監護權就簽字離婚!林子萱27日鬆口,她已告知劉願簽離婚協議書,不用贍養費和Q嫩的教育費,她只要有Q嫩的完整監護權,「如果他覺得OK,就盡快處理,當時不願意簽,就是我把小孩放在第一位,不希望輕易讓家庭破碎!」
大愛劇擔綱女主角
人在橫店拍戲的劉至翰昨說,離婚的事已交給律師處理,細節不便透露;據悉,他曾要求監護權共有,但林子萱希望小孩在穩定、少變動中成長,她也不需擔心小孩3、4歲後被帶走,監護權是她最大堅持,但也不會剝奪劉探視兒子的權利,「他如果同意,我就會盡快簽給他,對他來說,應該是好消息吧!」
她說,過去這一個多月,她一直思考小孩的問題,並審慎評估自己是否有能力帶好兩個小孩,在台南拍大愛新戲《麻豆小鎮》擔綱女主角的這段時間,終於想清楚,感謝經紀公司幫她爭取女主角角色、接了不少工作,讓她有自信可把小孩和家庭照顧好,「我本來就不需要贍養費,當初只跟他提到小孩教育費,現在我也不見得需要了!」
看《犀利人妻》有收穫
「現在的生活有重心、很開心,《犀利人妻》有些經典台詞讓我收穫不少,最犀利的人妻就是要做自己,要懂原諒,因為那個人比我有勇氣放棄這一切,以後我會努力讓孩子幸福!」她本來就不是不願離婚,只是需要時間考慮小孩問題,她自己的部分早就想開,對婚姻不覺得有特別遺憾,「因為他也把最好的、也就是Q嫩留給我了。」
她為拍戲得在台南待上半年,最近都買高鐵定期票,一有時間就回台北看兒子,劇組也體恤她,多留房間方便她媽媽帶兒子到台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