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殺女友灌毒 狠情夫一審無期
自由時報 2011/03/23〔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
議員女助理畸戀
宜蘭縣議員簡海樹的沈姓已婚女助理,與男子洪金龍發生婚外情,之後沈女欲求去招致洪某不滿,去年9月27日上午洪嫌趁著沈女出門上班機會,當街攔下後先持尖刀猛刺再強灌農藥,導致沈女傷重不治,洪嫌雖主動向警方自首,但法官認為洪嫌手段凶殘,且事發至今仍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宜蘭縣議員簡海樹服務處沈姓女助理,與34歲的凶嫌洪金龍為舊識,沈女已婚育有兩名小孩,丈夫臥病在床,洪某則因喪偶處於單身狀態,兩人在前年競選期間,因參與助選活動接觸頻繁進而產生婚外情,但因洪某經常有威嚇、暴力行為,沈女不堪其擾有意疏遠並斷絕往來,竟因此引來殺身之禍。
去年9月27日上午7點多,洪金龍上門要找沈女談判,因沈女避不見面,洪嫌因而萌生殺機,購買了獵刀、農藥巴拉刈後,在大同鄉一處道路攔下沈女,因談判沒有結果,洪嫌憤而將沈女推倒在地後,隨即取出獵刀分別往沈女左大腿、胸部及右手臂猛刺3刀,又取出農藥在沈女臉部來回潑灑,最後再將農藥強行灌入沈女嘴內,被害人最後傷重不治。
凶嫌自首仍遭重判
洪金龍原本要喝下預藏的另一瓶農藥與沈女同歸於盡,但是卻臨場退縮,在逞凶之後先騎機車逃回家,再自行到派出所自首。
一審法官認為,洪嫌雖符合自首要件,得依法減輕其刑,但考量其只因被害人欲分手,即以凶殘手段殺害對方,且至今並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