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腿南僑子婿 小三自認受害

自由時報 2011/03/15〔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美女寵物美容師鄧曉倩被指劈腿南僑少東陳宏文、陳的姊夫李樹發,衍生寄發黑函、淫照案,高等法院昨開庭,鄧女堅稱自己才是受害者,法官訊問時說,一審以「接續犯」僅判鄧女8月徒刑,若高院認定應該是「數罪併罰」的罪行,讓鄧女相當吃驚。

34歲鄧曉倩於96年間先和陳宏文交往,隔年4月透過陳宏文認識姊夫東南旅行社副總李樹發,不料李因不知陳、鄧的親密關係,因而發展出罕見的豪門三角關係。

鄧曉倩宣稱意外發現,陳宏文竟和某建築師的尹姓人妻有多年地下情,但尹女無法常陪他,陳才和她交往,她心有不甘,涉嫌透過她自己和章姓友人,以電子郵件散佈陳宏文疑有地下情的黑函、她和李樹發性愛照片,還發簡訊恐嚇李。

案經陳、李報案提出加重誹謗、散佈猥褻物、恐嚇罪等告訴,一審審理後,判她8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全案上訴高等法院,昨首度開庭,鄧曉倩不否認有傳送黑函等事,但否認連結她和李的性愛照片到李的女兒同校同學部落格上,陳宏文律師不滿說「若不是妳,還有誰呢?」法官進一步訊問,男女朋友的私密照片可以公開嗎?鄧女認為,可否公開,應視是否為猥褻物品而定。

對於被控散發陳宏文黑函方面,鄧女說,陳宏文是上市公司總經理、又是發言人,還介入別人家庭,此事不是私德,但陳宏文律師反駁,陳宏文並非南僑的總經理,不是公眾人物,鄧女的做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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