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包養就翻臉?「重熟女」告網友性侵
NOW news 2011/03/1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板橋陳姓男子與女網友共度春宵,2天後卻被告性侵。陳男喊冤說,當初2人你情我願,事後女方不斷要求「包養」,他覺得要求離譜,之後就不再接聽女網友電話,沒想到竟然挨告。
陳男(36歲)日前在網路聊天室結識一名女子,2人約在台北火車站見面,雖然女網友是體態豐滿的「重熟女」,但他並未「快閃」,和女網友到附近公園散步、聊天,用完餐後再到一家賓館開房間。
女網友2天後卻到警局報案聲稱遭陳性侵,指控陳帶她到賓館,她以為只是單純聊天,陳卻違反她的意願性侵得逞。
陳男則喊冤說,以女網友的身材,如果他真的性侵,對方可以輕易反抗,強調2人是你情我願,女網友可能是因為他不願包養,就誣告他性侵;不過,警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陳男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