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代價!交往10年分手費2億

自由時報 2011/03/10〔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

10億男原和女會計同居

同居男女分手,代價貴得驚人!從事外匯投資、有十億身價的男子修嘉徽,原和公司女會計張霄芸同居,分手後,修某說,張女名下近三億資產全是他的,要求歸還,張女要求修某先付出七百萬美元、約兩億零五百多萬台幣才願配合,雙方於是簽下協議書,修某先付了三百萬美元後,以協議書是被脅迫簽下,拒絕再付;但台北地院昨判修某應再付張女三百八十二萬多美元、約一億一千多萬台幣。

要女歸還名下3億資產

修、張交往約十年,九十七年分手後即纏訟不斷,都對彼此的財產聲請假扣押,修某先委請律師杜英達告張女侵占公款勝訴,張女被依侵占罪判刑三個月確定;張女反擊提告,要求修某續付尾款四百萬美元,修某委請律師許兆慶出庭,昨被判敗訴。

法界人士說,修、張屬同居,分手後並無贍養費的問題,但若此案確定,修某支付女方達兩億多元,比贍養費還可觀;修某昨透過律師說,因要上訴且另有案件,不便受訪。

修嘉徽、張霄芸都住在台北市信義區同棟豪宅,房價逾三千萬,修住左棟廿五樓、張住十二樓;修某主張,張女住的房子也是他買的,記者昨試圖聯絡張女未果。

修、張都是「五年級生」,都未滿五十歲,修某曾任職銀行,後來從事外匯投資,開設瑞瀛國際開發公司致富,張女是公司會計,其胞兄張翼宇、嫂子謝明秋,是知名影音器材公司福茂國際經營人,國內各電視台影棚、電台、兩廳院的音響系統,大都由福茂國際承攬。

修某認為,張女「太顧娘家」,他信任張女,將個人及公司財務交給她管理,房產也借用張女名義登記;九十七年福茂經營不善,他發現張女匯不少錢給張翼宇,遂決心分手,並要張女將位於台北市、中國等地,價值近三億的三棟房產以及股票都歸還。

簽約付700萬美元換3億

張女則要求修某簽協議書,先付七百萬美元,她才願還款,張女主張,修某簽約後,付三百萬美元,她也依約將財產全歸還,但修某卻拒付四百萬美元尾款,她提告要求履約;修某主張,合約已被女方撕毀,且他是因對方以「不付錢不還產」脅迫才簽下,合約無效。

張女主張,修某簽約後不斷謾罵她和母親,她擔心母親心臟病發作,不得已才交出協議書,遭被告撕毀,並未終止合約;法官認為,修某是自願簽約,合約有效,且張女已依約還產,扣除修某在張女名下的十七萬多美元,判他應再付張女三百八十二萬多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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