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婦攜子無家可歸 警局求助
東森新聞 2011/03/06
嘉義一名剛離婚的婦人,因為和娘家吵架離家,只能帶著四歲兒子流浪街頭,後來因為胃痛的受不了,只好向派出所求救,員警除了買藥和提供便當給這對母子,更集資現金 給他們應急,同時通知社會局協助安置。
年輕的媽媽牽著小男童的手過馬路看起來很虛弱,因為兩個人已經在外流浪好幾天了,媽媽因為胃痛到受不了,終於提起勇氣到派出所找警察幫忙。員警一聽,趕緊跑去藥房買來胃乳,看兩個人到了中午還沒吃飯,也把手上剛準備要吃的便當遞給了這對母子,讓四歲小男童能填飽肚子。
原來這位年輕媽媽才剛離婚不久,回到嘉義娘家又和姐姐吵架,只能帶著四歲兒子四處流浪,過著有一天沒一天的生活,員警知道後,也立刻當場集資,你一百我一千的湊些零用金,給這對母子應急,同時也通報社服單位協助安置,員警親切伸援手讓這位媽媽終於有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