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挽婚姻燒蚊香自殺 警及時挽救

全國廣播 2011/03/02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巡邏員警在2月27日晚間,接獲通報,稱1名張姓婦人來電報案表示其丈夫剛剛傳簡訊,告知欲燒炭自殺且留下”燒蚊香是否會死?”等字句,希望警方協助,2名員警獲悉後,為避免發生意外,立即前往案發地,並協同該社區管理員上樓查看,孰知一出電梯口即聞到濃濃的蚊香味,員警趕緊敲打冒出煙味之住戶大門,突然1名劉姓男子(71年次)緩緩將門打開,員警見狀趁機進入,發現屋內煙霧瀰漫,詢問該劉姓男子是否欲燃燒蚊香輕生,其不發一語且不願表示任何意見。

警方為避免劉男再有輕生念頭,即在場予以開導聊天,此時劉姓男子才慢慢卸下心防,緩緩道出係因先前發生之家暴官司纏身,且其妻子又將孩子帶走,不願讓他探視小孩,導致心情不佳,一時想不開,才會有燒蚊香自殺之輕生念頭,員警了解後,便告如劉男遭遇困難應尋求解決之道,切勿輕忽生命,不然會更大的遺憾。

警方呼籲大眾平時要多關懷家人,若發現家人有異常行為或情緒不穩定時,更要多加注意其安危及行蹤,以免造成遺憾;另提供生命線專線電話1995,倘若心中有煩事無法解開,可以利用1995電話請教求助,切勿想不開而造成家庭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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