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克漢怒告雜誌爆召妓敗訴 美法院判決︰妓女具言論自由

自由時報 2011/02/16 記者鄒念祖/綜合報導

美國八卦雜誌In Touch根據妓女艾瑪妮西爆料,報導貝克漢找來兩位妓女替他進行性服務,背著老婆維多莉亞偷吃。貝克漢控告In Touch雜誌誹謗,並求償2500萬元美金(約台幣7億3500萬元),洛杉磯法官判決貝克漢敗訴。貝克漢對判決結果十分不爽,還要上訴。他與貝嫂在紐約共享情人節晚餐,正好就是召妓新聞的發生地。

In Touch報導 召2妓性服務

法官判決雜誌勝訴的原因有3:貝克漢是公眾人物,他有外遇是公眾關切之事;貝克漢的律師並無法證明In Touch雜誌以惡意撰寫這篇報導,或是未善盡查證責任;艾瑪妮西具有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爆料並不違法。

去年9月的In Touch雜誌報導,貝克漢於2007年8月入住紐約中央公園旁的旅館,找了艾瑪妮西與另一位褐髮女子做愛做的事。艾瑪的服務行情近台幣10萬元。

妓女爆料不實 德國打贏官司

In Touch雜誌出刊後,貝克漢立刻發表嚴正聲明指稱艾瑪說謊,並提出告訴。貝克漢的律師指稱雜誌僅憑艾瑪爆料,並未提供其他證據證明艾瑪說的是實話。由於歐洲的法律要求媒體證明所刊載的內容是真實的,貝克漢就同一事件控告德國雜誌已勝訴。

召妓羅生門 兩方都沒證據

但美國的法律則對言論自由有較高程度的保護,貝克漢的律師必須證明雜誌刊登內容不實,並且具有惡意,明知錯誤仍刊登。雖然艾瑪沒有證據證明她說的是實話,但憲法保障她的言論自由,她有權利向雜誌爆料。雜誌雖沒有其他證據支持艾瑪爆料,但只要雜誌並無惡意,即不算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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