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夫脫光拘禁 妻獲保護令
自由時報 2011/02/15〔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
苗栗縣一名男子被妻子指控,為了阻止她出門,竟將她全身衣褲脫光關在房內,不然就剪破衣服。還曾丟下5把刀子,要她選一把最利的,在4個未成年子女面前自殺,還說割深一點才會一次就死,其妻不堪身心折磨,向苗栗地院聲請保護令,法官裁准。
妻子指控,丈夫情緒控制不佳,經常辱罵三字經或在她面前持刀自殘,還叫4名子女跟隨她出門購物或辦事,再恐嚇孩子們「如果媽媽跑掉,你們就慘了!」又將家中鐵門拉下,焚燒報紙揚言自殺,使全家生活在恐懼中。
法官調查,1月25日其妻要上廁所,被先生擋住去路,還連續摔毀2個盤子與丟擲5把刀子,叫妻子自殺給子女看,且要選較鋒利的刀子,割深一點才會一次就死。
法官根據警方調查,採信女方說詞,認為有急迫性的危險,裁定核發暫時保護令。要求這名男子不得對妻子與4名子女有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並不得騷擾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