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冠夫姓 日婦告政府
自由時報 2011/02/14〔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
日首次針對夫妻同姓集體訴訟
為了拒冠夫姓,在日本有一場革命將要發生!,包括一名退休教師在內的5名日本男女,14日將在東京地方法院提訴,控告政府違憲並要求國賠。這是日本首次有人針對強迫夫婦同姓問題集體提出違憲訴訟,也是日本進一步推動兩性平等的運動之一。
告政府違憲並要求國賠
原告之一的75歲退休女教師塚本協子,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日本現行法律規定夫婦提出結婚登記時,必須使用相同姓氏,亦即夫婦一方必須放棄本姓冠夫姓或妻姓,這已違反了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原則。
許多職業婦女因為工作需要,婚後雖然改為夫姓,但在職場仍然繼續使用本姓,因而造成許多不便,有人為了改姓的困擾甚至放棄結婚登記,而維持所謂的「事實婚」。
塚本協子表示,她在50年前結婚,由於自己是獨生女而丈夫又是長男,所以結婚之際,夫妻兩人為了誰該改姓有所爭執,後來選擇結婚卻不登記的「事實婚」,在學校大家也都稱她為「塚本老師」。可是婚後兩年長子出生,為了替長子辦出生登記,必須先辦結婚登記,因此她被迫變更為丈夫「小島」的姓氏,直至長女出生後,塚本辦了假離婚恢復本姓,但到了第3個小孩出生後,又再次為了申報戶口再度辦了結婚登記,自此後未再辦理離婚。
塚本表示,此後學校方面都改叫她為「小島老師」,這件事曾經讓她躲在學校辦公室裡偷偷哭泣。塚本說,被迫改姓令她有種強烈喪失自我的感覺,精神上備受折磨。她希望透過這次的訴訟,讓她能在死的時候光明正大地用自己的本名往生。
針對「夫婦別姓(不同姓氏)」問題,民主黨執政後,去年曾由法務省研擬民法修正草案鬆綁而引發討論,草案內容規定夫婦結婚時可選擇同姓或者別姓。選擇別姓時,孩子統一跟隨父母的一方姓氏,夫婦一旦決定同姓或別性後就不能改變。但一年下來因為遭到保守派人士反對,法案至今尚未提出,當初推動此案的前法相千葉景子,也在去年參議院選舉中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