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蘇霈騙婚 製作人老公敗訴

聯合新聞網 2011/02/14 記者張宏業、葉君遠/台北報導

藝人蘇霈丈夫兼音樂製作人陳宇寰(本名陳朝裕)向媒體爆料,指蘇隱瞞女兒非他親生骨肉,企圖詐騙婚姻謀取財產,遭控告涉嫌妨害名譽;士林地檢署調查,認為陳婚前已知小孩非親生,卻透過媒體貶抑蘇的人格,將他起訴。

陳宇寰昨表示驚訝,但他說:「這件事很怪,因為她在媒體上說我精神家暴,財務有問題,我先告她,沒想到案子還沒審完,去年3月後就沒再開庭,但她後告我的竟然先起訴,司法到底有沒問題,值得商榷。」他將跟律師討論後因應。

他表示,蘇霈在事件爆發時接受媒體採訪,說出很多不利他的話,讓他名譽受到損傷,他因此提告,但法院開庭速度極慢,他和律師兩度去函要求快速審理,都沒回應。

檢方去年傳喚蘇霈與陳朝裕(47歲)出庭,蘇霈堅稱婚前就告訴陳孩子不是他的,陳還要她不要把事實告訴陳母,蘇霈甚至發下毒誓「如果他沒說『這件事不要告訴媽媽』,我全家不得好死。」

據調查,陳朝裕與蘇霈2008年結婚,2009年蘇霈攜女兒離家後,婚變之說躍上新聞版面,陳當時向媒體爆料,「早看過蘇霈婚前與其他男性在旅館的親密照都沒生氣」等言論;蘇則控告丈夫涉嫌誹謗。

法官認定,陳朝裕並無蘇霈騙婚證據,不符合「民法」被詐欺結婚得以撤銷的規定,判決陳敗訴,陳不服上訴高院審理中。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