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國鴛鴦緣盡 法官一天判離三對
中國時報 2011/02/07【蕭承訓/台北報導】
俗話說「有錢沒錢討個老婆」,三個台灣郎不約而同都討了外籍新娘,分屬馬來西亞、越南、柬埔寨三個東南亞國家,但婚後妻子分趁返鄉探親不知去向,台灣郎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陳章榮在農曆年前,一口氣判決三人准離,恢復他們單身生活。
家住新北市的魏姓男子,九十一年十一月間,娶了柬埔寨的黎姓女子。魏某原本是公車司機,由於公司規定上班時不得接聽電話,黎女卻經常在魏上班時打電話,還要求晚上帶她出去遊玩,讓白天忙於工作的魏某,因壓力過大不得不另謀他職。
後來黎經常要求拿錢回去柬埔寨娘家,要不到錢,即會打鬧、謾罵,甚至在九十六年十月離境返回柬國後,就不知去向。魏到柬國尋人,也都無所獲,魏以黎女惡意遺棄向法院訴請離婚。
另一對是在九十六年結婚的張姓男子與越南籍林姓女子,兩人婚後生有一子,林女去年三月出境返回越南後,即不再回來,張多次叫林女回台,林都不願意,張遂向法院訴請離婚。
此外,許姓男子與馬來西亞許姓女子結婚十年,也育有子女,但許女仍在九十六年十月離境後,就未曾返家,許一再勸說望回心轉意,但對方避不溝通,夫妻感情日漸淡薄、形同陌路,法院審理時,許女也表明同意離婚。
有趣的是,三件娶外籍配偶的離婚官司,全都是由士林地院家事庭法官陳章榮審理,法官認為三人的婚姻都難以再維繫,也符合民法離婚的要件,在農曆年前的同一天,一口氣判准三件外配的離婚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