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過年成夫妻離婚導火線

旺報 2011-02-01【記者李鋅銅/綜合報導】

 春節到,大陸許多家庭為爭要回誰家過年,非但鬧得不可開交,甚至上法院要離婚、爭撫養權。法院人員說,1胎化政策造成春節回家過年只能「2選1」,問題難以解決,只有相互體諒。

 原本是快過年前喜氣洋洋的日子,但南京法院卻出現許多鬧離婚的爭訟。1對80後小夫妻陳軍和朱曉敏,離婚訴狀是妻子朱曉敏提的,雖然訴狀上寫兩人感情不和,但法官和當事人談過才了解,其實小兩口感情還不差,最大的矛盾就出在兩人都是獨生子女,過年都想回自己家,誰也不讓步,所以乾脆提離婚。

 80後小夫妻 誰也不讓步

 朱曉敏說,她是江蘇泰州人,丈夫陳軍是山東煙台人,兩人都是獨生子女。談戀愛並不覺得將來去誰家過年會是大問題,還打算「商量著辦」,沒想到現在根本「沒得商量」。

 2009年春節是兩人婚後第1個春節,依習俗,朱曉敏陪陳軍回山東婆家過年。路上,朱曉敏和陳軍說,第1年在婆家過,第2年一定要回自己家過,因為自己的父母沒人陪也會感到孤單,陳軍當時沒反對,事後卻後悔。「男人去老婆家過年不像話」,堅持回自家過年,最後朱曉敏勉強妥協,沒想到今年還是被老公要求回山東過年。「年年都是老問題,乾脆離婚。」

 除了夫妻倆搶著回各自家過年,離異夫婦爭著搶孩子過年,也是1胎化政策下另個衍生的「過年問題」。住南京的陸斌,和前妻離婚後,兩人爭兒子撫養權,法院判給前妻杜曉紅;杜曉紅氣不過前夫,不讓前夫看兒子,惹惱陸斌,還讓陸斌的父母也見不著可愛的孫子,陸斌忍無可忍,「今年我非把兒子搶回來不可。」再為爭撫養權告上法院。

 爭孩子過年 離婚後興訟

 據了解,「在哪過年」引發的撫養權訴訟和離婚訴訟,已成了南京各區法院春節前最頻發的兩類家庭糾紛,不但春節前已有好幾起,估計春節後還會有一波。

 「在哪過年只是導火線,沒事搞那麼大幹嘛?」南京玄武法院研究室負責人張媛說,無論撫養權糾紛或離婚訴訟,這種事並無明顯對錯,只是雙方立場想法不同,又不肯相互通融體諒,終至對簿公堂。

 有統計數字顯示,大陸有1億名左右獨生子女,一旦春節沒回家,全國在家孤獨過節的父母,總人數就達到1到2億人,的確是個大問題,也難怪為了回誰家過年,會過出問題來。

 要如何解決?網友提建議:1是輪流,就是1年回婆家,1年回娘家。2是趕場,也就是初1在這家,初2在那家,但前提是兩家距離不能隔太遠。3是合夥,把雙方家人聚在一起,但基本上要有相當的物質條件。4是單飛,各回各的家,各過各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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