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項貽斐/綜合報導】 2011.01.21 影星梅爾吉勃遜因為毆打前女友歐克珊娜,有可能難逃牢獄之災,甚至面臨1到4年的刑期。 梅爾吉勃遜家暴案引來關注,梅伯的律師為了避免他被檢方起訴,周二下午與洛杉磯地方檢察官開會兩小時,雖然會議內容不公開,但有消息人士透露,檢察官約翰林區已決定起訴梅伯。 如果檢方真的起訴梅爾吉勃遜,他將因施行家暴而入獄,但還得看法官如何裁定,如果重罪成立,就可能被判刑4年,若是輕罪則是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