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依:兒子該有童年 離婚後扮好爸媽
TVBS 2011/01/16
被稱為是「演藝圈糾察隊」的藝人李明依,剛剛結束11年的婚姻,又帶著兒子到紐約和前夫一起過年,很多人不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婚姻關係,李明依在接受TVBS看板人物主持人方念華訪問時說,因為她自己曾經有不愉快的童年,所以一定要讓孩子有個健康的成長環境,即便離婚,也一樣。
全家一起跨年的影片,或許令很多知道李明依已經離婚的人看得一頭霧水,這令人想起10幾年前,用紀錄片記錄自己走入婚姻的MV。藝人李明依(歌曲「愛的決定」):「真的要和你結婚,有人問我是否變得愚蠢,那不是我預期的角色,沒有把握真的能夠勝任。」
藝人黃韻玲:「只要有愛情在前面的時候,我想你從她很長的這些愛情的事蹟,你就知道,她就是一個賠錢貨。」
說來可能是玩笑話,卻又幾分真實。李明依說,離婚拖了10幾年,是不想打官司,和前夫維持友好,則是要讓兒子看到那樣的父母。李明依:「你知道,我要維護的就是這一個,他從來沒有看過我們惡言相向,我也從來沒有在他的面前說過他爸爸的不是。」
或許是自己曾經有過陰影,李明依心中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兒子不能像她一樣,沒有家庭的愛,她也因此路見不平,有話直說,因為她是兒子的榜樣。
21年前,李明依穿著牛仔褲領下金鐘影后,沒人知道是因為典禮前一晚存款被盜領,她覺得她唯一能控制的只剩下衣服。如今,她用愛自己的方式愛兒子,依舊照著她的DNA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