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報導】 2011.01.11 桃園縣張姓男子(44歲)平日愛喝酒,常伸手向72歲老父要錢買酒,要不到就打老父,去年8月被老父聲請保護令後,遭逐出家門,一個月後仍上門要錢,被拒後再對老父揮拳,被老告控告違反保護令,桃園地院今天判他拘役30天,易科罰金相當於3萬元,張父對法官表示「不可能幫兒子繳罰金,寧可讓他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