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製造退婚 越配害死2命

自由時報 2011/01/06〔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高雄市兩年前發生民宅失火釀兩死離奇命案,案情急轉直下,高雄地檢署查出,原來是珠胎暗結的越南新娘陶小媚,意圖被退婚以便回越南產下私生子而縱火,卻燒死大姑和姪女,昨依殺人罪將她提起公訴。

大姑和姪女喪火窟

據了解,2008年4月3日,越南女子陶小媚(23歲,在押)來台履行婚約,8月嫁給毛誌賢,而大姑(丈夫的姊姊)帶著兩個女兒,與毛、陶夫妻倆,同住在高雄市三民區一處透天厝;不料,同年10月31日凌晨離奇失火,消防人員到場搶救,大姑和其中一個女兒逃避不及而葬身火窟,毛、陶夫婦則和另一名姪女被送醫獲救,離奇的是,醫護人員卻在陶女身上發現打火機。

陶女身上發現打火機

高雄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蔡東利根據消防局鑑定報告,起火點有兩處,不排除人為縱火的可能,且案發前一天,毛誌賢曾質疑陶女所懷的小孩不是他的骨肉,夫妻因而起爭執,加上陶女身懷打火機,且未通過測謊,檢方認為案情不單純,乃傳訊她到案說明。

陶女應訊時坦承,她是被家人逼迫來台,抵達台灣前已懷孕,她擔心東窗事發,又聽聞越南民間習俗,剛娶媳婦進門後若發生火警,代表媳婦招來厄運,於是趁家人熟睡時縱火,想藉此讓夫家退婚,以便回越南依靠男友。

她又說,放火後有叫醒丈夫,但因火勢太大,住在4樓的大姑和一個姪女逃避不及致死,但否認有殺人犯意;檢方認為陶女深夜引火點燃,因而造成家人死亡,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起訴。

至於小孩,前年7月經DNA鑑定,已確定不是毛的親骨肉,兩人已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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