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媽風光嫁豪門 曾志偉拍戲不回家
東森新聞 2011/01/02
寶媽在演藝圈的好人緣是出了名!大家都很喜歡跟他在一起,寶媽說,現在應該是她人生最快樂的時候。年輕的時候吃了很多苦,從小就要唱歌幫忙賺錢。十八歲和曾志偉結婚,嫁到香港去以為從此幸福快樂,沒想到三年就離婚,而且離家出走的那天晚上,身上只有港幣五百元。
十四歲那一年,本名王美華的寶媽人生第一次搭飛機出國,好興奮好新鮮!她跟著綜藝團飛到了香港去表演,天大的意外發展,她認識了改變她人生的一家人。沒有浪漫的求婚,王美華在十八歲這一年嫁給了曾志偉,嫁入了外界眼中的香港豪門。
當年在香港喜宴席開一百多桌,現場政商名流冠蓋雲集,結婚之後,老公反而見不到幾次面。曾志偉每天都往片場跑,他明明沒有功夫底子卻學人家去幹武行,當替身。但結婚三年,寶媽沒和曾志偉吵過一次架,,因為沒機會吵架,見面的次數太少了!
雖然他們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寶媽不想把自己的青春都賭在這一個男人的身上,所以他選擇離開,她想過她這麼一走,懷胎十月的兩個女兒可能拱手讓人,長大後可能在背後說:「她那個就是不要她!那個就是不要我們的女人!」`不過,寶媽終究還是離開了曾家。
在接受東森新聞「台灣啟示錄」訪問時,曾寶儀坦言,他的確曾經埋怨過父母親的離婚,是生命中的缺憾。但他後來才了解,原來寶媽當年勇敢走出那一步,才是她們家的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