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效舜欠扶養費 女兒假扣押770萬財產

中國時報 2011-01-01【劉育良、陳俊雄、吳政峰/綜合報導】

許效舜95年3月和前妻李優君離婚,約定女兒許筑茵歸李負責,許每月支付3千加幣(約9萬台幣)扶養費、直到女兒完成最高學歷為止。許女日前向法院指控,他對支付扶養費拖延、迴避,日後恐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強制執行之虞,加上他已將不動產登記在第三人名下,並在設定1800萬抵押權後分文未給,許女向法院聲請提供擔保後,對許假扣押770萬財產,已獲法院裁准。

98年起未付被催討

許女說,爸媽離婚後3個月,他就沒有全額給付扶養費,98年1月起分文未付,截至去年11月止共欠25萬5千加幣〈約770萬台幣〉,李催討,但他一再推託迴避。許女說,爸媽離婚時尚未對北市房產設定抵押權,3個月後先欠扶養費,他兩度向基隆二信貸款共1800萬,卻沒給扶養費。

被訴請假扣押,許說:「完全不知情。目前委託謝震武律師和前妻的律師協調中,假扣押只是法律程序的一個動作。這段期間有匯款,只是2、3個月寄一次,這都有單據的,我不是不負責任的人。他們移民加拿大,當時每月匯款6000加幣,後來經濟不景氣、主持變少,我有錢就寄,也委請律師提出每月籌款3萬台幣、用10年的時間繳交360萬,絕對願意敞開協調大門。」他開出能力範圍還款計畫,但與770萬數字落差大。

完全不知情很震驚

房子登記在第三者名下,他解釋:「經營『石頭家族』時賠很多錢,票轉不過去,跟銀行借錢,法人代表擔保,登記誰的名字我也不清楚,要回家看看。」他主持的《筆記台灣》停播、《瘋神無雙》也可能減少播出集數,收入更少,「目前還欠銀行3000多萬,還跟朋友借800多萬,日子很辛苦,但我會努力賺錢、還錢,做一個負責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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