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新學分 「我被MSN分手了」ed

聯合新聞網 2008/01/28 記者梁玉芳



研究生阿妮電腦螢幕的即時通對話框出現:「分手吧!」是男友傳來的訊息,正要回話,卻發現男友已經馬上顯示「離線」,MSN暱稱還改成「分手後勿擾」。她連回嘴都來不及。



「我被MSN分手了。」阿妮大驚。原本想打電話質問,但又想,既然他認為戀情已淡薄到不值見面一談,又何必?就這樣,一年戀情瞬間在網路上夭亡。



在紙張時代,老式分手都是約出來,當面說清楚,退還信件、禮物;但網路時代不同了,連面都不用再見,有人傳個簡訊就算數;電子郵件、數位相片、MSN上的情話紀錄,都可以在幾分鐘之內永遠消失。



現代人在MSN上交談,把MSN的紀錄當戀愛日誌;在MSN上吵嘴,在MSN上求饒與復合。再開個部落格和相簿,跟朋友分享感情細節。萬一分手,立即刪掉MSN對話紀錄、關閉網站,像是古時的燒情書儀式,然後在「連絡人」名單上把「ex(前男友或女友)」封鎖、刪掉,也是必要的程序。



有網路說法是:約會過三次,用手機簡訊和MSN分手就可以;如果約會超過五次,就另當別論。



分手寄明信片 夠機車



「分手」功課人人不同,但方式顯示風度。比如影星張震寄了張分手明信片通知交往六年的前女友路嘉欣,連郵差都比女友早知道,是分手「機車」經典。熱門影集「慾望城市」女主角凱莉也曾被男人以一張便條紙告知分手,傷她大女人自尊,讓她十分光火。但阿拉伯國家只要連傳三次分手簡訊,休妻就有了法律效力;大陸還有分手代辦公司。



銘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蘇芊玲在課堂上請學生寫下自己心中最理想的分手方式,她發現理想分手方式有個別差異,有人希望速戰速決,一刀兩斷;有人無法承受決斷,寧願戀情逐漸「植物人化」,容易忍受些。



不少人認為,情傷的復原與否,和「誰來提分手」有關;如果是自己喊「切」,會比較快復原。有學生說:「就算對方想分,也該做球給我啊,讓我來說『我們分手吧』。」



蘇芊玲認為,兩人該怎麼分手,是愛情中重要的協商程序,對方希望怎樣的分手方式,曾經相戀的兩人應該是最了解的;如果對方用錯了方式,傷你很深,固然遺憾;但樂觀點想:早點認清他根本不了解你的事實,豈不也是不幸中之大幸?



她說,分手不過是人生經驗的一部分,就像考試被當一樣,當然會難過,也要相信自己一定過得去。



惡質報復犯罪 要不得



但媒體上漸多暴烈的分手模式,讓每次分手都像是冒險。回顧近年常見的分手犯罪模式,包括:被殺、自殺、裸照po上網、簡訊性騷擾、代徵援交、跟蹤,甚至綁架女友小狗、性奴隸條約等等,報復手段十分可觀。



精神科醫師王浩威指出,分手是生命歷程中的重大失落,強度幾乎和家人死亡相當;愛得愈深、生活依賴愈重、社會關係重疊愈廣的情侶,分手的失落感愈大,「像是生活中空了一塊」,適應更困難;不甘心、自我形象低落,憤怒、沮喪,甚至憂鬱,都是臨床常見的分手後反應。



王浩威認為,少子化下,小孩入學後才有同儕關係,在人際關係上「新世代整個地晚熟」;「你跟別人好,我不跟你好」的排他性語言,以前是在國中出現,現在卻是延到高中,輔導室處理許多因感情獨占而生的沮喪、無心上課、請假,「不是情侶,但一樣有背叛的傷害」,這種心態到了愛情的親密關係中就更明顯,一旦分手就是自我崩解。



學會尊重對方 都解脫



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情殺與分手暴力,是情感教育與性別意識缺乏的警訊;不懂得尊重對方,感情運作,只能加入、不能拆夥,否則就是毀滅,這是十分原始的解決方式。



但並非分手都是悲劇。蘇芊玲說,愈成熟的人愈能妥善處理。她有朋友多年感情走到瓶頸,終於提出分手,「沒想到兩人都鬆了一口氣」,解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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