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離婚下午反悔 2天後再婚 ed
自由時報 2008/01/21
〔記者陳建志卅中縣報導〕真是把婚姻當兒戲!台中縣一對夫妻2個多月前上午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到了下午2人反悔,丈夫又打電話詢問如何重新辦理結婚登記,並在2天後完成結婚登記手續,讓戶政事務所員工傻眼。
據了解,該名30歲的福建籍中國配偶,日前因故爭吵,96年11月13日上午,婦人帶著大包小包行李,與先生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先生雖已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但到了戶政事務所,仍苦口婆心希望太太打消離婚念頭,2人還二進二出戶政事務所,但離意甚堅的婦人擦乾眼淚後仍決定離婚,丈夫只好遞出離婚協議書辦。
中國妻無台灣身分證
同一天下午,戶政事務所接到丈夫的電話,劈頭詢問要如何重新辦理結婚登記,戶政事務所人員對於2人「峰迴路轉」的心境轉折覺得莞爾。
10天內不結須重驗證
戶政事務所趕緊提醒男方,因女方為中國籍,尚未取得台灣身分證,須儘快完成結婚程序,並在10天內重新辦妥結婚登記,否則超過此一期限,就須從頭再來,屆時須經中國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海基會文書驗證等程序,才能重新辦理結婚登記,勞神傷財。
這對夫妻非常有效率地辦妥再次結婚手續,2天後喜孜孜地帶著結婚證書到戶政事務所重新辦理結婚登記,先生還頻頻感謝戶政事務所的提醒,讓他省下往返兩地重新辦理結婚的時間和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