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上乾女兒 清大教授離婚敗訴
自由時報 2010/11/23〔記者項程鎮、蔡彰盛、洪美秀/綜合報導〕
曾任國民黨新竹市黨部主委的清華大學材料工程學系教授周卓煇,以不堪妻子虐待、辱罵等理由訴請離婚;妻子林文玲反控他和「乾女兒」張仕穎有婚外情,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認為周、張兩人關係已「腐蝕婚姻」,周卓煇無權主張離婚,判他敗訴確定。
周卓煇妻子林文玲目前住在新竹,昨透過大樓警衛,表示不願發表意見。周卓煇昨晚表示,私領域的家務事被法院拿來公開給媒體,讓他覺得難堪,且傷害家人及小孩,他否認有第三者介入婚姻,也認為該不該再給妻子機會,應由他決定、不是法官。
判決指出,周卓煇與妻子林文玲民國74年結婚,92年間,周妻帶子女赴美讀書,周卓煇每年寒暑假赴美全家團聚。96年間,周卓煇因「乾女兒」張仕穎事件與妻子衝突,因此要求離婚。
林文玲反駁,從96年8月,周卓煇就買新車給張仕穎,兩人多次一同出國旅遊,並動輒以存證信函恐嚇,想逼她簽字離婚,認為周和張女的「異常」情誼,是破壞婚姻最重要原因,無權訴請離婚。另周不願給付她和孩子在美生活費及學費,還搬出兩人新竹市住所。她也自省與丈夫長期分隔兩地,才讓第三者有機可趁,願意改變自己,守護婚約。
周卓煇辯稱,林女拒絕履行同居義務,罵他「不是男人」,還不斷以言詞貶低他或他家人,95年間他發生車禍,妻子竟說是被上帝懲罰,他不堪同居虐待,並聲稱張女只是乾女兒,因為喜歡自助旅行,才會和她一起出遊。
周、林2人還為總統大選翻臉,周向法官表示,他替連戰輔選,妻子卻要投給陳水扁,還在子女面前罵他是國民黨走狗;林女解釋是氣話,不是故意貶低人。
最高法院維持高院和北院見解,雖認為周、林2人婚姻無法回復,但周擅自分居,應對婚姻問題負較大責任,判決林女勝訴確定,周不能要求離婚。
去年7月,周卓煇發表全球第一個最接近自然光的有機發光二極體(OLED)照明技術。90年有意爭取新竹市長選舉國民黨黨內提名,後來打消念頭,93年4月請辭主委投入黨內立委初選,未獲國民黨提名,回清大繼續任教。